更新时间:2022.06.08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性质,国企改革前,原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的性质改制后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股东由国资管理部门和其他非国有股东组成,一般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性质已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也不是纯私有制企业。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有:公司改制前产生的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面向企业职工分配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房产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员工补偿是有标准的,如果公司要拆迁,征收人不仅要赔偿公司,还要赔偿员工。公司因拆迁需要辞退职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或者补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而解散,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
企业并购中安置职工的方式: 1、地方政府组织剩余职工转移同一工种或安置就业; 2、培训安置,即为暂时不符合就业要求的剩余职工设立培训岗,使其在一定期限内每月享受社保和基本工资,为其提供培训机会,为再次竞争就业提供条件; 3、开发安置,即设立
1、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鼓励未聘人员创业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