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定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效,但该备案与合同是否生效无关,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在备案前已经生效的,不论是否备案,合同都是有效的。备案是属于行政管理的一项要求。
单位工伤鉴定期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规定施工合同分包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措施有: 1、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转移风险; 2、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 3、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施工合同分包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就是合法分包,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分包的,就不合法。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施工日期一般是合法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
单位认定职工旷工: 1、员工当日未出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2、员工当日未出现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区域内。 3、员工当日未出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是因非用人单位因素(个人因素)所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
首先需明确,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其次,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必须注意的内容有:1、双方的资质能力;2、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时间;3、工程进度问题(进度安排以及相对应进度的进度款项的支付);4、违约条款;5、有关工程分包事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