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
在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之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
已认定工伤,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专家组意见,
工伤的鉴定程序有两个步骤:第一是用人单位在得知有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该在一个月以内申请有关认定工伤的事宜,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长期限。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劳动者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
认定工伤要经过下列程序: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
工伤鉴定过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当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少时间:一般情况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
在南京工伤鉴定的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程序是: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