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
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有: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等。《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等。
口头传唤的三种情形如下: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3)对社会影响不大、犯罪嫌疑人人身风险较小的非暴力案件。 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1、对于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法律对刑事案件传唤的规定:对行为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对行为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为: 1.缺乏罪证;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被告人死亡; 4.被告人下落不明; 5.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等。
以下情况会被二次传唤: 1、传唤对象不合法; 2、传唤未经局领导审批; 3、传唤超期,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但在实践中,传唤时间超过12个小时的问题却时常发生; 4、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因办案需要传唤嫌疑人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不存在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情形时,一般不会抓人,采取传唤或者拘传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警察可出示工作证件后进行口头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