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 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限于实物证据或“客观证据”“是指‘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而不包括其他言词证据”。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如下: 1、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身患重病无法出庭的;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死刑停止执行的条件有七种: 1、被执行的人不是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2、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4、共同犯罪的其他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嫌疑人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
1.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实施逮捕的程序是: (1)由公安机关向
构成刑事犯罪的,若符合条件即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对累犯以及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是是不得假释的。符合规定就可以假释,人民法院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才可以裁定予以减刑或者假释。累犯不能假释,但可以根据
1、如果是判处罚金的,罚金由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般是存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犯罪分子不执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 2、如果是处没收财产的,由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调查,确定是犯罪分子财产的,就会收缴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没有好坏这一说法,具体要根据案件确定。法院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刑事案件罚金执行规定具体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