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约失效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无法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规定; 4、遗嘱失效的其他情形。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如下: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
丧失继承权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
《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如下: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