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婚姻中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等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应当依法保护
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 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受理案件; 3、其他条件。
有一方当事人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1.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配。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 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法院在判决夫妻共同财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
离婚可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不被分割的财产应该是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划分。
以下财产不是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5、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离婚时夫妻主要可分割的财产,具体包含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具体如下:对于夫妻各方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归各自所有,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