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四川省对于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7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非法采矿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
根据我国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如下几点: 1、即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涉嫌非法采矿罪; 2、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进行采矿的属于非法采矿罪; 3、擅自开采保护矿种擅自开采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采矿罪指的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所适用的具体标准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以及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许可证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等。
非法采矿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三种犯罪行为,即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客体是环境资源的保护的法益,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违反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