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标准是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具体表现为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立案追诉,情节严重的标准为: 1、开采的矿产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应按照非法采矿罪立案。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通过破坏性的开采手段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导致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了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去开采矿产资源,并且造
非法开采国家矿物资源,开采矿产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采矿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
矿山开采需要立项。根据规定,矿山开采需持相关证件到发改委登记立项。除发改委立项外,一并需要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安全管理局审批,环保局测评等,方可开工。
广东省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
盗采矿产资源涉嫌非法采矿罪,其立案标准是: 一、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形如下: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