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主要包括: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赔偿判决。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已经合理地催告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等。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会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行政决定义务,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经催告后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书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
行政裁决可以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裁定书可以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