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以及对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诉讼不受案范围的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
行政诉讼免责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奖惩决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行政机关依法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比如,甲行政机关作出任免乙的决定,不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一、具体行政行为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二者的关系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复议,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全部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它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