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如下: 一、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不同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认定: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
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第一、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第二、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这样
一、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是,主体是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行为人,挪用相关单位的资金,资金起步标准为一万元,用于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是进行营利活动,或是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且未超过一万元但是用于非法用途,侵犯了资金使用权,主观上是故意,
认定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的条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需要根据的是被侵害的客体和客观要件,以及主体的要件还有主观的要件进行认定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或者是其他单位人员,在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挪用了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是借贷给他人,并且金额比较大、超过三个月没有还给公司。或者虽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