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的性质、重要条款(如价格、产品、数量、质量)等认识错误,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订立的合同。 产生重大误解一方或者双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
下列几种类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1、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3、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等。 上述合同的撤销时间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应当为九十日。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前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达成协议才能变更。变更的内容也必须合同双方进行协商,一方进行的变更是不能生效的。而且合同变更的只能限定合同的内容,比如合同标的、履行方式等,主体是不能变更的。
1、存在方式不同:变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注销这家公司被解散不复存在了。 2、办理流程不一样:变更还要取得税务登记证书。注销就没有税务证书。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成立的合同。
1、欺诈。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即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判定: 1、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2、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时,该合同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情形如下: 1、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 2、因一方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诈手段,当事人受到欺诈从而签订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 4、成立时显失公平。
未生效的合同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是可以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行为人对合同产生了重大误解;合同是被相对人或第三方欺诈订立的;合同是被被相对人或第三方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乘人之危的。
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以下这些: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以下合同可以撤销:受胁迫、欺诈而违背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合同等。且一般的撤销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期限为九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