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如果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担责。但是如果有其他责任人的,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发生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赔。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才需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工地坠物致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有一定的责任。
工地高空坠物的危害责任,相应的建筑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应对这类事件进行积极的预防和管理。如造成相应的高空坠物伤害到他人时,这部份责任也应由其进行承担负责,赔偿这类人的损失。
高空坠物的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承担补偿责任,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来免除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受害人因高空坠物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下列赔偿: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 2、误工费,可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来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
高空坠物一楼没有责任,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找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进行索赔。因为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损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事人被高空坠物砸了车,如果能够找到侵权人的,则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找不到的,那么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上述建筑物的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