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具体如下: 区别一:性质和根源不同 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的规定:没有收入抚养费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经济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前述的抚养费。
按照现行规范的话,这个问题是没有唯一标准答案的。只可以确定抚养费一定要给,至于给多少,就得分情况而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
36842.11元。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五险一金)与费用扣除额 (2000)的差额,按照以下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扣除数0; 2、超500元至2000元部分税率10%扣除数25; 3、超2000元至5000元部分税率15%
不征税收入就是免税收入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1、不征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取得特殊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取得不征税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但依据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离婚抚养费标准是税后给。 子女抚育费的多少,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同时,没有收入的一方要看看他没有收入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疾病等方面的原因而导致没有收入的话,可以根据情况减免孩子抚养费。
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比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