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父母赠予夫妻财产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若没有明确表明赠与一方,且在婚后赠与的,就算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赠与,且没有明确表明赠与双方,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父母明确赠与一方子女的以外,为夫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父母房产是否进行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做出选择。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换句话说,赠与房产是否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自由选择,不做强制要求。因此,赠与父母房产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