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
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确定。若协议不成的,可以按照双方的交易习惯或合同相关条款确认。若是仍然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在条款中直接说明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去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这样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时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确定履行地: 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应当按照合同来确定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签合同时,未约定履行地的,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履行地; 3、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合同的主要条款通常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当事人可以根具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合同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
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在成立时具有生效要件,因此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合同的有效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仍不能
不一定,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就意味着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
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即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对管辖进行约定,则以该约定为主。若没有进行约定,则起诉起点依法可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应依照不同情形进行确定
合同标的是合同订立的必备条件,标的不明确的,视为合同未订立。合同标的不确定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将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 1、存在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合同具备主体、客体和内容。 3、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