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
认定寻衅滋事罪可以从其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进行认定,具体要件种类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等行为。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理。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是指聚集众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公共秩序; 3、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
寻衅滋事罪最轻的判处是处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最轻的量刑是管制。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不承认犯罪行为的,应当由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
寻衅滋事罪砸坏东西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最轻判处的刑罚是管制。寻衅滋事罪: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