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仲裁期限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该期限是一年;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因在职期间的工资发生争议的,不受该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要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或者携带起诉状、仲裁裁决书、身份证、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
当仲裁存在如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法; 4、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的,则可以在下列情形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
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如下: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按照我
劳动仲裁的起诉期一般为十五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除了终局裁决以外,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如果劳动仲裁裁决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应当撤销该裁决的证据。而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