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需提交的单据如下: 1、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的,应提供出险通知书、出险证明、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修车发票、结算清单原件、修理材料清单原件。 2、伤残死亡的,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诊断证明、残者鉴定书、死者的死亡证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身份证据,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财产损失证据,财物损失清单; 3、医疗费证据,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误工费证据; 5、护理费证据; 6、交通
交通事故索赔提供这些单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证明各项赔偿事项的证据,比如医院的医药费发票。
需要下列单据: 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 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受害方需提交的证据: 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 3、受害方支付医疗费的发票、交通费发票。 4、医院出具的有关需要陪护、休息的证明。 5、受害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护理费证据具体如下: 1、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须需要两人以上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 2、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就为住院
应准备的证据: 一、医疗费证据; 二、误工费证据; 三、护理费证据; 四、交通费证据;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六、财产损失,此外还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