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私生子与配偶、父母、 婚生子女一样,能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私生子属于非
无子女遗产继承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进行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遗嘱、遗赠的,要按照遗嘱跟遗赠来进行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遗赠的以及遗嘱抚养协议的,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没有
没有遗嘱的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具体来说。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房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这时候要继承房产,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
房产无遗嘱的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个人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内地居民想要继承在香港的遗产的,可以委托香港的律师来办理,申请人要提交相应的资料,根据香港法律来执行。 办理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流程包括: 1、让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核算死者的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的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对不动产
继承人可以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亲笔书写,且存在被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相关等级手续,内容主要有:一方面,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处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注销户籍;另一方面,继承人携带房产证等证件到当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继承权公证。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
孙子能够继承爷爷的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仅可以以以下两种方式继承:1、遗赠;2、代位继承。对于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爷爷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爷爷在生前需要以真实的意思表明,去世后,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孙子。 如此,孙子可以在爷爷去世后,继承爷爷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