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强制执行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能够被申诉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
对于行政裁定书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能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及时提起诉讼;如果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的,要在十五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在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般只有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行政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行政机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在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下,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而达到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在以下情况下实施: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2、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四类: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 3、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
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责令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就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除此之外,还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拍卖、代履行等执行方式。
诉讼期间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但是被告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