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丧失,是指在发生法定事由时,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权的制度。常见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一般不会丧失,但如下情形除外: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或以非法手段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遗嘱,情节严重的,且被继承人没有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没有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我国继承法对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当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出现在继承开始之后,则其效力追溯至继承开始之时等。
丧失继承权,又称“继承权的丧失”、“剥夺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对继承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严重妨碍继承人订立遗嘱等情节严重,且不存在特殊恢复情况的;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条件。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