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根据高空坠物造成的结果的不同其赔偿方式也有着不同:一般来说造成的结果轻微的,通常选择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等价的赔偿; 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不仅需要对损失的物品及逆行赔偿,对于伤者也是需要进行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相应的伙食费护理费的赔偿等等。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高空坠物因果关系的规定,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除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侵害可能性的,其他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赔。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才需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而致车损害的,如果能确定责任人,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高空坠物搭棚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是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