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是代替考试罪。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只要其已
代替他人考试罪的立案标准是: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应立案追诉。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认定代替考试罪的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构成代替考试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标准为: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
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