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居间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
1、一般合同: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2、运输合同:运输起始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3、保险合同: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4、票据合同: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5、不动产合同:不动产所在地法院;6、港口作业合同:港口所在地法院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不同的合同纠纷,有不同的规定进行管辖,比如保险、票据、运输合同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合同纠纷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单就居间合同规定特殊的管辖地。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
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方式: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条件下,当事人有约定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的,按照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