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
公司法中对于清算组有包括以下要求和法律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人员主要指的就是人民法院在受理公司清算类型的案件前,指定有关人员参加清算组的人员。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
一般股东不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
原审法院和终审法院的区别是:原审法院指的是一审法院,终审法院指的是二审法院。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一般将案件的一审法院称为原审法院,将案件的二审法院称为终审法院。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职责包含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具体如下: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未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
以下情形法院应当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
下列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
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具体情形有: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
对于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为:必须是在当事人在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不成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的,那么就不需要法院在进行指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