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在共同犯罪中犯罪的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
醉驾造成重大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对该醉驾行为进行包庇的,涉嫌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
1、客体要件,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
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判刑,具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窝藏、包庇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是窝藏、包庇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3、另外,如果事前存在通谋情形,属于窝藏、包庇罪的共同犯罪。
吸毒后被关进戒毒所的,不能减刑。因为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吸毒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戒毒等措施。
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要件证据主要有以下问题: 1、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是毒品才构成犯罪; 2、与毒品犯罪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收集不到位; 3、破案时机把握不准; 4、毒品鉴定存在问题,实践中一般对毒品只作定性鉴定,而不作定量分析。
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的时候,不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房子租给他人吸毒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应这样认定毒品犯罪的: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的行
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行为通常来说是不能认定贩毒罪的。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而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自己使用,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如果行为人为自己吸食购买毒品的数量达到相应标准的,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欺骗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在我国,吸毒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如果吸毒,会被强制戒毒。而容留他人吸毒,如果有达到两次或者一次容留三个人等情况,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不构成犯罪,会处行政处罚,一般处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