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受到人身侵害的时间算起。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等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生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同时,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最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
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人民法院自侵权之日起,二十年以上不受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期间,自损害明显的,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当时未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