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关于继续履行的内容是否应释明的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释明,释明的具体内容包括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等,理由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申请
原告能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要违约金,但仅有迟延履行的情况出现时才同时适用。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狭义上是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
法人变更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法人就是公司本身,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更。常见的法人变更方式有合并和分
返还定金和继续履行合同不可以同时要求适用。因为返还定金的适用前提是合同因为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则证明合同还可以履行,这不符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所以两者不可以同时适用。
1、合同履行完毕后不能情势变更。 2、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具有不可预见之性质,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3、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
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事实上,如果合同不能履行,需要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违约金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责任只是针对一方出现的违约行为,并不排斥解除权以及继续履行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合同根本无法继
合同能不能提前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由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想要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但是当事人违约并不一定要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