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除了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外的主体都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 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
信用卡犯罪的犯罪行为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别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别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信用卡犯罪,是指使用信用卡诈骗、盗窃财物的犯罪活动。信用卡是一种信用工具,持卡人可在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以伪造的、骗领的、冒用的信用卡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通常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主体,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上述机关
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别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信用卡犯罪,是指使用信用卡诈骗、盗窃财物的犯罪活动。信用卡是一种信用工具,持卡人可在指
渎职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另外,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于国家机关。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能够与境外的公司、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并能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享有信用证利益的人,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有于以下几种:滥用职权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舞弊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行政枉法裁判罪、
渎职罪,一般有五种犯罪主体,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