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确实无效的,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婚姻制度。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在人民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因为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无效一般具有如下法律后果: 1、无效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具体是: 1、以重婚为由的申请人一般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申请人有当事人的近亲属; 3、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申请人有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姻无效有几种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须向法院申请宣告,但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重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申请婚姻无效的证据有: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 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