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一般而言,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有三类人可以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1、孤儿, 2、残疾的未成年人,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孤儿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
收养孤儿有限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
1、对象:(一)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
1、对象:(一)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
1、对象:(一)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
1、对象:(一)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也就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由于不存在新股东的加入,不会改变公司的信任基础,对于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除非
涉外仲裁,主要指根据当事人的有关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会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一种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就同一个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不可以向其他的机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