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时,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没收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没收方的那部分财产,不包括配偶应得的部分。 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夫妻婚后的财产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产之类,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赠与或者继承的财产,除非赠与人或者继承人在赠与协议或者遗嘱中明确说明仅赠与一方,该笔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
婚后加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等;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
娘家陪嫁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只有一方的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娘家陪嫁女儿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从赠与人交付赠与物时起,赠与物就转移了所有权。所以女儿接受这些财产后,这些财产就成了女儿的个人财
单方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指定财产仅归继承人所有,且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指定财产只有让继承人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继承人所有,配偶不可对其主张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