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未经村民大会通过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无效。村委会并没有擅自与镇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的权力,其与镇政府签订的征收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发生效力。
公益事项的办理,小组组长并没有取得代理权限,两小组组长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作为小组集体的意思表达,两村民小组不应当对工程余款承担清偿责任。
村委会干部利用权利之便,把村民土地不经村民同意对他亲戚用低价承包,从中牟利,这种承包方式有效吗。如果有律师支持村干部的做法是对的,村干部愿意赏金一千。
1、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发包主体和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只能发包集体的土地,自留山和责任山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
详细介绍分配方案,便于律师分析解答。
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发生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下: 1、在因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但在起诉前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按照原来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在达成一致的协议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过程中,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合同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