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小孩归谁抚养,首先就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归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如果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都差不多,法院会参考小孩的意愿来作出判决。
一般情况都不会增加抚养费。只有子女的实际需要提高,并且属于合理的费用,那么此时会增加抚养费。比如子女生病了,需要更多地医疗费用,此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应当增加支付抚养费。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
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拒绝增加。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生活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因此有证据证明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况下,法院一
以下是可以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增加。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
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费用的,但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子女患病、上学的情况出现,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