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下列五类: (一)罚款 (二)没收财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以及没收走私的烟草专卖品等。 (三)责令停产停业包括责令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照规定,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一是审查案件是否有管辖职能; 二是审查案件是否属本区域管辖; 三是确认案件是否属本级级别管辖; 四是审查案件的时效性,即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等原则; 五是审查移送管辖及指定管辖的标准和程序。 2、被处罚主体是否明确
审查的内容是: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2、被处罚主体是否明确,是否适格。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 5、程序是否合法。 6、定性是否准确。 7、处罚是否适当。 8、其他审查的事项。
1、擅自收购烟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处罚的,按其所收购烟叶总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其违法收购的烟叶;擅自收购烟叶超过二千公斤的,视为数量巨大,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以下三个主要内容,分别是: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依法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对子女的影响主要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容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不是一定会不通过,具体要看违法情节而定。
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非法经营烟草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