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企业破产贷款法人不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责偿还,法定代表人没有偿还的责任,对此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抽逃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偿还
企业破产不可以不还银行贷款。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拖欠职工费用、拖欠税款后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贷款,一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偿还。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企业破产贷款,一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偿还。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公司破产后,贷款也需要偿还,但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和补偿,然后支付税金,最后偿还贷款。破产费用和共利债务随时由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
不可以不还银行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破产财产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政府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