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实际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拒绝履行属于毁约行为,即当事人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二是抗辩行为,即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履行自己义务时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不合法,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的,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
对拒绝履行的认定,拒不履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 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是当事人预期违约的一个表现,如果说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行为,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就要求其承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有以下四点:1、债务人有明确表示,拒不履行;2、债务人与债权人有合法的债务关系;3、债务人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了履行债务;4、债务人上是出于故意的。拒绝履行一般表现为,债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但要看具体情况: 1、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部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3、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导致债务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
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
买受人是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的,买受人其实就是买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都有着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可以因为卖方提供的物品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但是不能不履行受领义务,如果是这样的话,给卖方带来的相关损失买受人是需要
根据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一般来说是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的。但若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如果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