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所有权转让:指义务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不转移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转移。
买卖合同中根据标的物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自交付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房产过户所有权转移。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办理过户后所有权发生转移。
租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租赁,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租赁完毕,租赁物返还出租方。还有一种是融资租赁,租赁结束,租赁物可能归属于承租方,具体看合同内容和到期情形等,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所有权的转移。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汽车所有权转移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汽车所有权自双方当事人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且卖方成功向买方交付汽车之时起,汽车所有权从卖方转移至买方。登记备案仅发生汽车所有权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公示效力,不影响所有权移转的效力。
物权法确规定,物权法定是物权的种类和物权内容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协商创设或者确定。原则上讲,动产所有权转移,通常满足动产+处分权+交付,该动产所有权转移,且当事人无权对所有权权能进行限制。
质押后所有权不会转移,但是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在被继承人过世时,继承已经发生,可以开始进行遗产的分配,在遗产分配完毕后,继承人就可以取得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车辆过户,所有权已转移。车辆属于特殊动产,动产一旦交付即发生所有权转移。只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思是机动车进行了变更登记能够保护车辆受让
风险责任一般都是随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