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人民检察院是公诉机关,只能提起刑事诉讼吧,但要是检察机关和其他公民,法人或是组织建立了诸如合同之类的民事的法律关系,而此法律关系出现了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是以民事主体的资格不是公诉机关。
以下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判实刑,说明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适用或者不适用。适用取保候审也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应当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不可以公诉。 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批捕,全称批准逮捕,是指
刑拘最长37天后转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
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的不予追责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当事人的行为只造成轻伤害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批捕后能不起诉,但要符合不起诉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
检察院找熟人不可以不批捕,批捕是检察院的权利,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及办案程序来处理,符合条件的,下达逮捕命令。找熟人会影响司法公正,如果检察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没有对嫌疑人采取措施,其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