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件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检察院不够批捕条件的结案时间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当公安机关掌握了一定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较强时,会向检察院提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情况后,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就会批准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这就是批捕的意思。对于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应当经过检察院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况会被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企图自杀或
在可以批捕的情况包括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经查证属实; 第二,责任条件,可能判处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
检察院以下情况下能够不起诉: 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列情况下检察院可以自行逮捕嫌疑人: 一、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有必要逮捕嫌疑人的;或者在此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需要逮捕的二、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
检察院不起诉有三种情形: 1、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