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屋产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内容。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可以依法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当事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地产基本信息、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产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以及质物移交的时间等。质押合同书属于要式合同。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基本信息; 3、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合同违约责任等等。
质押合同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 4、担保的范围、方式和时间;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8、落款日期。
房屋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用益物权两个权属。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享有土地的用益物权。建造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建立用益物权之上的。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3、租金和押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
抵押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具体情况; (4)担保包括的范围。 抵押合同属于以下类型的合同: 1、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