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业务范围不同。行纪业务主要包括货物买卖、货物寄售和证券交易。居间业务范围广,除法律禁止的事项和国家管理的重要生产资料不得对外开放外,可以提供中介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不同的,行纪合同中委托代理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除委托人不同意的以外,可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 2、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留置委托物的权利。
《民法典》有偿的委托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人的主体资格有限制。 在我国
有下列权利: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4.提存和留置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纪律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理缺陷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履行对委托人负责的义务。 根据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1、相同之处,即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之处,即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
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销属于贸易活动,所以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只要满足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合同就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一般合同是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手续后生效。附条件合同在合同达成后生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