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视担保人有无过错,分别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即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
在一般情形下,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会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
担保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是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具体分为含义上的区别和内容上的区别,抵押合同只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抵押财产相关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可以分为质押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独立性的条款将不予认可。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
订立担保合同时需要审理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一般担保合同也无效,所以需要对主合同的主体、内容等进行审理,看是否有效。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共同借款人不需要承担全部欠款。具体原因如下: 1、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 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
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设立于主债务合同上的担保随之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独立性的条款将不予认可。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
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存在过错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