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抵押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过错方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2、抵押的财产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 3、抵押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签订抵押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能力。
签订的房子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抵押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抵押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符合一定条件时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书面形式并非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抵押合同的书面形式仅具有证据效力。 如果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合同的,如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仍有效。
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抵押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
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即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是合同双方预期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生效前,它虽有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抵押合同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2、抵押的标的物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 3、抵押合同双方或一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4、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显或者发生了其他纠纷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果抵押物不明确的,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应该要去办理抵押手续但是没有去办理的,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规避了我国法律的,抵押合同
一般动产抵押权在下列时候生效:通常在抵押合同设立时生效,但是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和正常经营活动中已付款和取得动产的买受人。如果经登记的,则具有公示的效力。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生效日期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
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间是: 1、如果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的,一般是以签订抵押合同时生效的; 2、如果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汽车、船舶、企业的设施设施等,抵押合同以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