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询问证人的时候,首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至一百二十七条是对询问证人的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地点可以由证人决定,也可以在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告知证人须如实作证。
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规定不严密。询问证人的时间没有限制可能产生的问题。 1、
纪委询问人员没有固定期限。纪检委调查俗称双规,是党内调查机关干部违纪行为的一种方式。司法程序不能干预,调查期限无条不可查。一般要看被调查对象能否解释清楚纪检委关心的问题。如果解释不清楚,纪检委应根据调查的证据内容向当地党和政府领导汇报市委书
程序和方式如下: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询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属于强制措施,只明确规定了这五种,询问并不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
询问和讯问的两者区别于: (一)询问的对象主要是证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较自愿作证,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二)讯问的对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
询问和讯问的两者区别于: (一)询问的对象主要是证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较自愿作证,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二)讯问的对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同时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同时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