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后会有以下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的规定为: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则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欠债被债权人起诉后,如果经强制执行后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被债权人起诉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争取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法院裁定履行相关义务,有能力履行的应当尽快履行,
被债权人起诉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争取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法院裁定履行相关义务,有能力履行的应当尽快履行,如果有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和法院判决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许可,法院将依法执行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法院还会将被执行人列入不诚信人员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的规定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具体如下: 一、撤销权。也就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代位权。也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
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是,债权人享有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
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