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遗产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是继承人中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的,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照顾。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进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应尽扶养义务且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分配比例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根据遗产的份额均等分配财产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
一般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需要均分遗产。遗产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通常会均等分配遗产。只有存在特殊情况,同一顺序各继承人才不会均分遗产。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那么在分配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产权的,双方可以进行竞价,价高者获得房屋产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一方主张产权,另一方不主张的,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子然后对另一方作价补偿。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的财产,依法不予分配,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平均分割;如果夫妻之前有对财产做了分割约定,从其约定;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1、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2、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
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继承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或有需要照顾的特殊继承人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的财产首先应当协议处理,若是存款可以双方约定分割的比例,若是汽车与房产,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