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8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卖淫的对象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卖淫者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对此罪应该作如下理解:对于传统意义上提供性服务并收取财物的行为应当定性为卖淫;其次,男性也可以是提供卖淫服务的主体,
根据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卖淫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该行为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卖淫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卖淫
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强迫、组织他人实施卖淫,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因组织卖淫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组织者财产。 如果是组织或强迫
介绍别人嫖娼的涉嫌介绍卖淫罪,是会被判刑的,具体量刑如下: 1、犯介绍卖淫罪的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嫖娼未成年被捉涉嫌强奸罪,处罚如下: 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日开始,至双方离婚之日或者一方死亡之日为止。由于一方死亡之日十分清楚,没有界定的必要,因此界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重要的是界定两个时间点,一是缔结婚姻关系之日,二是离婚之日。 缔结婚姻关系之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是其它淫秽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300到600人以上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罪侵犯的是国家
行为人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判刑,人民法院需要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行为进行确定。行为人如果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进行拘役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介绍等手段,管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本罪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一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迫卖淫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活动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相关刑事责任。强迫卖淫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主要为:妇女、未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及男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介绍卖淫罪是指故意用金钱、物质或者是其它利益为手段,为卖淫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其对象即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但其引诱的对象不包括幼女。本罪的立案标准有: 1